山東紅景天廣告傳媒有限公司獲得國家廣電總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該證的取得意味著政府對紅景天傳媒和業績等綜合實力的認可,紅景天傳媒將以此作為鼓勵和新的起點,繼續專業、高端的發展方向,進一步完善和加強一貫注重的監管技術和內容審核機制,并一如既往地積極配合政府各項政策的執行,為用戶能夠得到更加合法正規、完美的視頻體驗和行業的正規化發展貢獻自身的力量。
附:
根據國務院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制作業務的機構,必須取得《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制作經營許可證由國家廣電總局統一印制,未取得制作經營許可證的機構或個人不得從事任何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制作業務。境外機構和個人不得在境內獨立設立或與境內機構和個人合作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禁止未取得制作經營許可證的單位發行各類廣播電視節目;禁止發行未取得合法版權的節目。播出機構不得購買、播放有上述情況之一的廣播電視節目。
根據國家廣電總局審核標準,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需具備以下資質:
1.有開展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業務的固定場所;
2.機構注冊資金不得少于300萬人民幣,影視制作專業硬件設備資產不得少于700萬元人民幣;
3.擁有廣電總局職務評委委員頒發資格證書:影視前期(導演、攝像師、文編)高級職稱人員8名以上;影視后期制作高級工程師4名以上;參與攝制的相關人員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書;
4.影視制作的前后期硬件及流程嚴格符合電視節目制作和播出標準的相關技術質量參數要求;
5.團隊主要成員有10年以上廣播電視、新聞宣傳或文藝工作等相應從業經歷,其法定代表人應取得省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出品人資格證》。
經國家廣電總局批準的制作單位可與境外機構合作制作專題、專欄等影視制作業務,也可聘請境外人員參與有關影視節目制作活動,允許吸納境外技術和資金開展具體制作項目合作。